住戶自購的車位,管委會可重新劃位嗎?

Q.住戶自購的車位,管委會可重新劃位嗎?

 

A.可以,因為車位屬於社區的!

B.可以,只要是管理委員會的決議,住戶就要全力配合。

C.不可以,建商當時已與住戶簽買賣契約書就車位成立分管契約。

 

參考解答:C

首先了解社區對於車位「分管契約」的約定是什麼,住戶當初跟建商買的車位位置是固定的,那就車位使用權和車位位置部分,通常屬於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成立的分管契約。

住戶如果要對抗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以以該決議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3款規定,向法院提出確認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確認自己車位的使用權,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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