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自購的車位,管委會可重新劃位嗎?
Q.住戶自購的車位,管委會可重新劃位嗎?
A.可以,因為車位屬於社區的!
B.可以,只要是管理委員會的決議,住戶就要全力配合。
C.不可以,建商當時已與住戶簽買賣契約書就車位成立分管契約。
參考解答:C
首先了解社區對於車位「分管契約」的約定是什麼,住戶當初跟建商買的車位位置是固定的,那就車位使用權和車位位置部分,通常屬於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成立的分管契約。
住戶如果要對抗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以以該決議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3款規定,向法院提出確認這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確認自己車位的使用權,來確保自己的權利。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