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一樓店面所有權人在專有部分因做生意而影響樓上住戶作息,管委會可以限制營業時間嗎?
Q.公寓大廈一樓店面所有權人在專有部分因做生意而影響樓上住戶作息,管委會可以限制營業時間嗎?
A.不行,因為專有部分是所有權人的!
B.可以,只要是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所有權人就要全力配合。
C.可以,因為危害到他區分所有權人之共同利益。
參考解答:C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第四條第一項,「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又同法第五條,「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綜上所述,社區大樓一樓店面所有權人對於專有部分得排除他人之干涉,但不得危害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之共同利益,因此還是要更加注意危害到他區分所有權人之行為。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