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露臺想加遮雨棚可以嗎?

Q.自家的露臺想加遮雨棚可以嗎?

 

A.可以,自家露台別戶住戶又進不來,不會造成大樓影響。

B.可以,購屋時建商告知露台屬約定專用,都歸我這戶使用。

C.不可以,遮雨棚會影響建物外觀,加裝須符合使用執照與建物法令,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過,在置於規約核備,方屬合法。

 

參考解答:C

不可以,加設遮兩棚須符合使用執照與建築法令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過,再置於規約核備方可建置。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開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因此,為維持建築物整體外觀,依法露台不准加蓋遮兩棚。

另依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即便該露台於買賣契約書或社區規約內載明為符合使用執照之「約定專用」空間,雖約定人有「使用」權利,但若要建造遮蓋物或其他工程,仍須符合使用執照與建築法令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再置於規約核備方可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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