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市區大樓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的日照權受到影響。請問有關日照權的何者敘述正確?
Q.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市區大樓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的日照權受到影響。請問有關日照權的何者敘述正確?
A.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二十一公尺,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B.住宅應至少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C.以上皆是。
參考解答:C
以上皆是。
日照權立法首見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1條第1項,其規定「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二十一公尺部分,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同條第2項、第3項規定,且基地配置之各建築物,應合併檢討有效日照,檢討有效日照之建築物範圍,應包括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建築物可產生日照陰影之部分。另同法第40條亦規定:「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資料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