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市區大樓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的日照權受到影響。請問有關日照權的何者敘述正確?

Q.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市區大樓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的日照權受到影響。請問有關日照權的何者敘述正確?

 

A.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二十一公尺,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B.住宅應至少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C.以上皆是。

 

參考解答:C

以上皆是。

日照權立法首見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1條第1項,其規定「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二十一公尺部分,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同條第2項、第3項規定,且基地配置之各建築物,應合併檢討有效日照,檢討有效日照之建築物範圍,應包括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建築物可產生日照陰影之部分。另同法第40條亦規定:「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資料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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